影像为媒,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文艺观潮】
作者:王华(山东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郎玉茁(山东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航拍纪录片《航拍中国》新疆篇、西藏篇等,从空中视角俯瞰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展示新时代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带来视听和心灵的双重震撼。芒果TV自制的纪录片《石榴花开》融合“网络直播”“VLOG日记”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展现新中国成立70年来各族人民在党中央的政策关怀下取得的巨大成就,给观众耳目一新的观赏体验。近年来,一批以纪实影像记录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社会变化、人文景观和少数民族人民日常生产生活情况的纪录片作品因新颖的切入视角和表现形式,获得了观众尤其是年轻人点赞。总结这些案例的成功经验,我们发现推进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的传播精准深入,应创新创作理念,结合新媒体传播形式,建构多维立体的内容体系。
纪录片《指尖上的藏族》剧照。资料图片
传播内容细分:呈现层次更加丰富、面貌更加多元的少数民族生活
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初期,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以记录某一个民族的民风民俗为主,发挥文化记录保存的“民族影像志”功能,诸如《最后的山神》等作品引起观众的强烈反响。新时代以来,随着创作理念的转变,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的叙事风格和叙事题材发生转变,在创作中秉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走进大众视野,《告别贫困》中少数民族搬进了宜居的楼房,唱起“栋栋高楼平地起,休闲广场真热闹”的歌谣。传统民族文化和民族艺术的传承发展成为纪录片创作关注重点,《指尖上的藏族》这部代表作强调因时制宜的重要性,点明“在民族文化与现代文明碰撞结合中创新发展才是长远之路”的理念。随着纪录片主题不断丰富,大家看到的不再是孤立静止的民族个体形象,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下的多民族互动跃然荧屏。
不仅如此,近年来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涉及的领域也呈现多维格局。《隆林儿女》《苗寨八年》等从小处着手,通过展现普通人经济生活的变化,逐步破除人们对少数民族地区“人烟稀少、生活贫困”等刻板印象,折射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稳步增长的崭新面貌。少数民族群像是由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个体汇聚起来的。大众不仅想看到现代少数民族地区的宏观发展面貌,也希望了解少数民族普通百姓的生活状态。所以,《我从新疆来》《我从云南来》等从微观入手,通过“一带一路”背景下寻求机遇和爱情的商人,为了梦想或家庭而回到家乡创业的年轻人等普通少数民族同胞的人生故事,展现当代少数民族爱国爱家、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传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以,要讲好少数民族故事,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还可以进一步调整传播内容的比例结构,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引导下,呈现层次更加丰富、面貌更加多元的少数民族生活。
纪录片《指尖上的藏族》剧照。资料图片
传播理念创新:内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外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十年来,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的创作理念和叙事方式加速演进,在向少数民族内部观察的同时,也开始把视野拓展到整个中华民族乃至世界。讲述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的生动故事,成为当下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传播理念的一大特色。
纪录片从不同层面展现新时代少数民族地区的变化,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多层次多维度的共同发展。比如《村庄十年》从60多万个行政村里挑选出10个典型村庄,以鲜活的个体故事充分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村庄发生的巨大变化。其中“千年一跃”一集讲述了住在深山中的民族独龙族以建立合作社的形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彻底摆脱了千年的贫困记忆,走上乡村振兴新征程。《西藏 我们的故事》通过西藏交通建设、脱贫搬迁、养老保障、民族团结、环境保护等故事的讲述,表现世界屋脊上“一跃跨千年”壮丽巨变背后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
还有一些纪录片从国际视野出发,表现能够引发全球观众心灵共鸣的内容。中日联合拍摄的纪录片《宝藏》便是如此。从小处来说,该片不仅让海外观众为云南雪域高原的壮美深深折服,更被当地的传统艺术文化深深吸引。从大处来看,该片的热播体现了世界观众对人类共有文化宝藏的珍视。正如片中人物卓玛对外界盛赞家乡“宝藏”的看法,“大家想要追寻的不是某个民族或某个区域的东西,而是属于人类共同的东西”。由此看来,少数民族故事还能内外兼有,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代实践相结合,对内呈现少数民族发展新面貌,对外展现中华民族时代担当,向世界传递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智慧,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贡献中国力量。
纪录片《指尖上的藏族》剧照。资料图片
传播效果导向:微时代,人人都是创作者,微创作呈现出新的美学样态
为了与当代受众和用户碎片化、即时化、多样化的行为习惯、审美喜好不断适配,近年来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创作还呈现出一种“微”趋势。
《布依守艺人》等便是“微形态”的代表。这些作品中的内容可能是一项传承多年的手艺,可能是一项风俗习惯,又或者是一些充满民族智慧的古文典籍。虽然内容不一样,但都篇幅短小,借助视频平台的“短平快”传播特质,迅速传播,为更多受众尤其是年轻人津津乐道。还有一些“微形态”纪录片重视民族文化的创新传承,凸显民族文化在当代土壤中生根发芽又与流行文化相互融合的过程。
近年来的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创作方式和传播渠道更加灵活,创作主体从主流官方媒体、专业制作公司,拓展到个体内容生产者。纪录片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闭合状态,观众也成为纪录片的叙述者。比如说,某短视频平台用户自行拍摄了一集有关摩梭人的纪录片,从游客的视角去探寻“神秘世界”。虽然制作水平比不上专业水准,视频场景转换不是很流畅,但在网上引起了较多关注。《我是云南的》更是凭借独具特色的民族方言,加上节奏感强且又魔性的音乐,在网上引起一波民族方言秀热潮。人人都可以成为纪录片的创作者,这推动了艺术大众化发展,填补了传统纪录片关注领域的空白,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创作到传播每个环节都实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总而言之,讲好少数民族故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不只是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的使命,也是整个纪录片创作努力担当的职责。从这个角度看,少数民族题材纪录片在拓宽自身维度和视野的同时,为整个纪录片行业在创作理念和传播渠道等领域实现创新突破提供了有益启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作者:陈祥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福建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荣文(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其中蕴含的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革故鼎新、任人唯贤、天人合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讲信修睦、亲仁善邻等,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积累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的重要体现,同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具有高度契合性”。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中国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等,也一定会在社会治理观中得以体现,并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形式予以表达,用以规范秩序,成风化俗,引领风尚。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法治观念、法治原则的生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富启迪。比如,“法”须“道”统的“道”“法”关系论,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首要原则,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提供了有益启迪;“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价值取向提供了历史借鉴;“观俗立法”的法治经验,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法治道路应当建立在自己的国情基础上提供了历史智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的治国方略,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法与时转”“治与世宜”的社会治理观,为健全和完善适应实践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供了理念启迪;“法立,有犯而必施”和“难于法之必行”的治理经验,为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供了历史依据;“得其法”与“得其人”并重,“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的法治实施思想,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蓄全面依法治国重要力量提供了思想基础;“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等正反两方面的强调,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贡献了治理智慧;“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的治吏思想,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找到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提供了法律文化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许多思想精华,经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理论支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对我们先人所留下的丰富的法制思想、深厚的法律文化,我们不能妄自菲薄、数典忘祖,而应该挖掘和传承其中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重视、积极倡导,而且为我们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树立了光辉典范。在指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引用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经典名句来揭示法治建设的历史底蕴、民族特色和文化血脉。比如,他用“法者,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来宣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国策;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来阐释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意义;用“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来揭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反映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的法治理念的重要性;用“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来强调法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于法律的实施,在于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律正确实施,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等等。这些精彩用典,生动诠释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之间的渊源关系,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鲜活的当代价值。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在融通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探索成功实践、人类法治文明的思想精华的基础上形成的,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充分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丰润和滋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所具有的重要作用。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丰厚滋养
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通结合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法律文化自信,赓续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提供有益历史经验和法治智慧启迪。
加强基础性整理工作,全面系统地梳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发展、流变、实践,对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法律思想、法律理念兼收并蓄,理顺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脉络,提炼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一脉相承的内在精神,整理好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丰富表达,凝练形成中华民族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精神的独特标识。
全面系统地对律、令、格、式等成文法源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对判词、契约、民俗、家规家训、族规族训等司法守法行为规训中的优秀法律文化因子进行挖掘、梳理与拓展,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和历史遗迹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蕴藏在文物中、凝结于遗迹处的优秀法律文化彰显出来、鲜活起来、传承下去。
研究总结中华传统文化之“道统”与古代中国“礼乐政刑”之“治统”的关系,确立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礼法”之治中的重要地位。研究总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引领机制,研究总结中国古代法制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内在逻辑、实施效果,研究总结其成败与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
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研究、阐释、宣传上下功夫,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通结合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化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当代法律理念和先进法律意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学古而不泥古,破法而不悖法,“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永续源头活水,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