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双钩”书法家张保声最近接受了中新社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希望更多年轻人对“双钩”书法感兴趣,传承中国传统文化。 中新社记者 刘大炜 摄
“双钩”书法始于南朝,盛于唐宋,是一种用单线直接写出某种书体的空心字。张保声告诉记者,南朝时没有印刷技术,为了能使名家书法作品得以流传,书法家就按作品原样勾勒出空心字,然后再填墨,让观者得到近似真迹的作品,如《兰亭集序》《万岁通天帖》《平安帖》等皆由唐宋名家以此方式保留真迹。
出生于“古建筑之乡”广东汕尾的张保声,受身为石刻、微型山水盆雕民间艺人的外祖父,以及从事古建筑、擅丹青的祖父影响,浸润在传统文化氛围中,从小就喜欢涂鸦。初次接触“双钩”书法,是受其外祖父的熏陶。“因我小时候顽皮淘气,只有在写书法时才得到外祖父称赞和奖励。”
张保声说,之所以喜欢“双钩”书法,还有一个原因是其“书写方便,可就地取材”。无论树枝抑或随便一支笔,都可写出任意大小的“双钩”字。经过对大家名帖年复一年的临摹,张保声终于练就了一手“脱影双钩”(即不用临摹便可写成)的技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书法风格。
常言道“见字如晤”。张保声笔下的字,时而飘逸而出,时而劲风斗转,时而连绵不断。不论任何字体,他都熟稔于心,顷刻间一幅“双钩”书法跃然纸上,用独特手法呈现汉字的美感。
1979年,张保声移居香港,从事建筑行业工作。虽然工作繁忙,他仍未放弃对“双钩”书法的热爱。经多年孜孜不倦的研习,张保声在保留“双钩”书法艺术美感的基础上,融各家之所长,不断推陈出新。
在张保声看来,要传承作为国粹的书法艺术,最好的方式是在传续中创新。如今,他的“双钩”书法不仅从最初的整体“双钩”演变出了叠字“双钩”、汉字合体“双钩”,还吸收中国山水画的独特韵味,将书与画结合,创造出“字中有画”的“双钩”书法。
在港生活多年后,张保声对香港开放包容的文化氛围情有独钟,更深谙香港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的新定位。近些年,张保声不仅在香港举办展览以推广“双钩”艺术,还远赴重洋到美国、东南亚等地设展,以期让更多人了解“双钩”书法、了解中国文化。每次展览,他的艺术作品都会令观众倍感震撼。
作为“双钩”书法技艺的传承人,张保声更希望年轻人对“双钩”书法感兴趣。他对记者说:“最近几年,我也参加了一些‘非遗进校园’的项目,向香港的青少年学生普及‘双钩’书法等,希望把更多知识传播给下一代,让他们好好认识中国的国粹、了解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完)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