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府工作报告陆续出炉,回应哪些民生热点?******
中新网北京1月19日电(刘欢)自1月10日起,多地省级两会拉开帷幕,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也陆续出炉。
大学生就业、养老保险、基层医疗、生产生活安全……报告关注并回应了哪些民生热点?
大学生就业难怎么办?
——大学生就业摆在更突出位置,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
据教育部统计,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58万。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备受关注。一边是大学呼吁解决就业难,另一边是用人单位苦于招人难。对此,多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如广东、四川、海南等地要求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海南提出,要举办“百场万岗”校园招聘活动,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落实率和留琼率分别达83%、62%。广西要求力争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上海市市长龚正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要强化重点群体帮扶,首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见习等措施要进一步完善提升。
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推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资料图:海南省“2023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专项服务活动1月11日在海口启动。图为招聘会现场。 张茜翼 摄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
——推进“老有康养”,鼓励开展个人养老金试点
养老是民生领域焦点话题之一。
国家卫健委此前表示,据测算,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今年的省级地方两会上,养老依然是多地2023年要办的民生实事中的重要课题。
北京、福建、广西等地鼓励开展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广东提到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发展普惠性养老,全省托位数达3.3个/千人,同时推进健康海南行动暨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全省人均预期寿命达80岁。
浙江提到,推进“老有康养”,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全覆盖、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构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便捷化、多样化、智慧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此外,人均预期寿命要超过82.7岁。
资料图:在位于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康平街的康养之家养老院里,老年人在下棋。 黄艳梅 摄“乙类乙管”后看病如何更方便?
——推进基层医疗建设,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
在医疗建设方面,多地政府报告提出精准落实“乙类乙管”,推进基层医疗建设。
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到,建好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实施“百县工程”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壮大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省优、县强、基层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北京要求加快制定实施新一轮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着力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升医疗救护设施配备,完善分级诊疗机制,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和全科医生培养力度。
海南提出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实现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整合到位、正常运转,并从软硬件、标准化方面系统谋划全省村级卫生室建设,弥补基层卫生短板。
同时,在异地就医方面,湖南、广东等地提出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广西则提到扩大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
资料图:社区居民在登记准备CT检查 张践 摄生产安全、自然灾害问题怎么应对?
——防灾减灾救灾,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今年省级两会上,多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强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各类基础设施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大工程,提升大中城市防洪标准,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中心等 106 个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并加强城市人口疏散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四川提出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
天津提到要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山西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治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着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